您有房子要出租么?来看看新的RTA条款,各位房东是不是分分钟想掀桌子?!澳洲主流媒体是这么站队的~
RTA: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1997 这是小编一朋友发的“暴怒贴”: “中介刚发了邮件来让大家一起抗议,我仔细看了一下维州新RTA的提案,简直气不过啊,立刻去签名抗议了。 几点特别夸张的: 1,房客有权在房子里养宠物,房东无权拒绝 (?!) 2,房客合同到期可以无需经过房东同意直接续签好几年 (也就是没法加租了?!) 3, 房客可以对房子做非结构上的小改变,并且搬出去的时候不需要复原 (什么鬼?) 4,取消“无理由通知房客退租“,哪怕提前4周通知也不行。 (自己的房子自己都不能做主在固定租约到期之后赶人?!) 5,房客如果有东西没搬走,房东必须替其保管28天。 (如果房客故意不把大件家具搬走,那房子就至少白白空置28天!) 6,房东需要交房东Bond金保证紧急维修及时到位 7,房东需要向房客公布自己地址 这么下去我真觉得房东都房子已经不是房东的了,根本就是作为公屋让政府解决房价不可负担的手段。买不起?租就是了,政府保护你们,跟自己的房子一样随意地动吧。房东什么也控制不了。 签名可以去这个网页,拉到最下面,左边是可以给你们市的议员写信,右边是change.org的这件事的petition,大家可以签名。 https://www.reiv.com.au/news/policy-issues/rta-review” 但是主流媒体是这么站队的: Renters to have more rights under possible changes Renters could have long-term leases and greater…